个人及一般机构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的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权限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符合《指引》规定的条件: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且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参与分级基金交易的情形。
(2)证券公司进行综合评估:证券公司应了解投资者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知识与经验、风险偏好、投资目标等信息,对投资者是否符合《指引》规定的条件进行核查,综合评估其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并向符合条件、通过评估的投资者详细介绍分级基金产品特性和充分揭示分级基金相关风险。
(3)书面签署风险揭示书:对于符合《指引》规定条件且在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可为其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
【免责声明】
1、《财界网》本网站对文章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合法性以及正当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文章中所有信息、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3、凡本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所有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原创文章及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所选内容涉及侵犯版权等问题,请您及时通知或联系我们,并出示身份证明、著作权权属证明及侵权情况证明,我们将立即与您取得联系并予以解决。 联系邮箱:yyy@17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