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扩散!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
来源:财界网整理 2018-04-11 14:21:28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今天正式发布,本月16日起,北京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这是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及《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举措,将为长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普通劳动者开辟一条新的落户渠道,有利于增强外来人口的城市融入感、归属感,共享和谐社会发展成果。
同时,对于促进北京市人口结构和布局调整,更好地服务贡献较大的外来普通劳动者,满足用人单位多层次人力资源需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4月16日至6月14日为首批积分落户申报时间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徐熙在发布会上介绍,根据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每年申请一次。“很多积分指标项都体现了申报的年度要求,需要我们结合2017年1个自然年度的基础信息开展2017年度的积分申报工作。目前,我们已经做好了2017年全年的基础数据归集准备,并对申报系统安全性能做了进步测试。正是在上述各项工作基础上,本市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定于2018年4月16日正式启动。”徐熙说。
北京市积分落户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申报、核查、复查、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各个阶段时间相互不交叉。今年4月16日起,至6月14日,近2个月的时间,为首批积分落户申报阶段。
今日(4月11日)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已开通“积分落户服务专栏”(www.bjrbj.gov.cn/jflh/),专栏有“北京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入口。在今年4月16日至6月14日这一申报时间阶段内,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要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登录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填报。届时,各个阶段安排和各项指标的具体时间节点将在“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同步公开说明。
今年第四季度公示“拟落户人员”信息
按照今年申报工作的安排,今年4月16日至6月14日为首批积分落户申报阶段。6月15日至7月30日为核查阶段。市属各相关部门分别对提交的申报数据进行比对核查,得出初步核查结果。
7月31日至9月4日为复查阶段。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查看各部门初核结果。对自有住所信息、创新创业指标奖项信息、荣誉表彰指标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交复查申请。对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纳税指标中需要证明投资企业纳税情况的,也在这一阶段进行现场审核。
9月5日以后,根据申请人员实际积分情况,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要求,合理划定落户分值,确定落户规模。人力社保部门将在今年第四季度向社会公布落户分值,公示拟落户人员信息,为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落户手续。积分达到年度落户分值的申请人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可落户。
积分落户申报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
目前,北京市相关部门已经完成了2017年度积分指标所涉及的社保、税务、住房、奖项等各类基础信息的归集准备,申报各项工作也已准备就绪,将于今年4月16日起,正式启动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工作。
根据操作管理细则,本市积分落户实行年度申报制,分为申报、核查、复查、公示和落户办理阶段,各个阶段时间相互不交叉。今年4月16日起至6月14日,2个月的时间,为首批积分落户申报阶段。在此期间,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及用人单位,需要进入市人力社保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以下简称“服务专栏”),注册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成积分信息填报。届时,各个阶段安排和各项指标的具体时间节点将在“服务专栏”同步说明。申请人还可进入“服务专栏”,应用“积分模拟计算工具”提前测一测自己的积分情况。
为帮助申请人更好了解指标解释和办理流程,目前已制作了积分落户申报手册、宣传折页和宣传动画微视频等新媒体宣传品。申报启动实施后,申请人可以扫描市人力社保局官方微信二维码,查阅政策信息,模拟计算积分。电子版申报手册和动画微视频都可在“服务专栏”查看。市人力社保局还准备了纸质宣传折页放在各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向有需要的申请人免费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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