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正案草案22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备受市场关注。草案拟进一步修改完善公司股份回购制度,充分发挥公司股份回购制度的积极作用。
刘士余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介绍,本次修改完善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补充完善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二是适当简化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提高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上限,延长公司持有所回购股份的期限;三是补充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规范要求。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表示,在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国外有益做法的基础上,对公司法有关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为促进公司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特别是为当前形势下稳定资本市场预期等,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十分必要。
当市场出现短期非理性下跌,股价普遍被低估时,通过实施回购计划提升每股价值,促进增量资金入市,有利于为股价稳定提供强有力支撑,向市场释放正面信号,减少市场恐慌情绪,维护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新规体现了政策层面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鼓励支持,长期来看对于A股上市公司进行有效的市值管理和股权激励起到积极作用。”相关券商人士认为,理论上回购可以有至少四方面积极影响。
首先,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作为最了解企业的持股人,回购反映了产业资本决策层认为公司的价值被低估,向市场传递了对公司长期看好的信号;其次,股份回购缩减了公司股本总额,每股盈利(EPS)随之上升;第三,对于资产负债率低的公司,通过债务融资回购能够提高财务杠杆,改善资本结构;最后,用于股权激励的回购是降低代理成本的有效途径。
招商证券(600999,
股吧)策略分析师张夏认为,通过股票回购,可以向市场传递出企业股价被低估的信号,增强投资者信心,使得股价能够回归合理价值。同时,股票回购可以减少相关公司流通股份,在利润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提高每股收益,有利于公司股价提升。
“回购制度对资本市场而言,是一项基础性长期制度。借鉴美国股市经验,美股很多上市公司在股价上涨过程中大笔回购,而回购本身又助推了上涨,形成非常积极的正循环。”一位券商分析人士表示,目前A股回购往往发生在股价下跌过程中,此时回购有止跌效应,但前提是上市公司本身还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财界网、《今日财界》手机电视平台相关分析人士认为,股份回购制度的完善进入立法程序将为A股带来积极影响。从境外成熟市场经验看,股份回购制度是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优化治理结构、稳定股价的必要手段。